【译文】
【译文】
法令详细地制定出来了,没有立刻公布。商鞅担心百姓不相信,便在国都的南门立了三丈长的一根木杆,并下令说,谁能将此木杆搬到北门去,便赏他十金。老百姓觉得此事很古怪,谁也不敢去搬动。商鞅又传令:“能搬过去的,赏五十金!”后来有个人半信半疑地把木杆搬了过去,商鞅立即赏了五十金。商鞅这才颁布法令。在实施变法令的一年中,秦国数以千计的百姓到国都指责新法的不便。这时太子触犯了法令,商鞅说:“新法之所以实施不畅,就在于上层人物带头违反!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,不能施以刑罚,把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,另一个老师公孙贾的脸上刺字。”第二天,秦国人都知道了这件事,于是每个人都小心翼翼地遵令行事。新法施行了十年,秦国被治理得路不拾遗、山无盗贼,人民勇于为国作战,不敢为私利斗殴,乡野和城镇都安定太平。这时,当初那些说新法不便的人中,有些人又改口称颂新法好。商鞅说:“这些都是乱法的刁民!”于是把他们全部迁到边疆去住。从此以后,人民再也不敢议论法令的是非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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